□ 王石川 央視評論員
  清華大學假日改革課題組負責人蔡繼明教授日前接受採訪時稱,隨著帶薪休假的逐漸普及,黃金周當然應該淡出歷史舞臺,並且將國慶假日調整為1天。
  蔡繼明不止一年也不止三五次地呼籲取消黃金周,理由就是應該落實帶薪休假,而不是靠黃金周來休假。說得多了,也讓人窺見其邏輯漏洞,為何非要將帶薪休假和黃金周對立起來,難道不能既有黃金周又有帶薪休假?更關鍵的是,帶薪休假制度在當前的落實情況並不容樂觀,在此情況下,每年設置兩個黃金周有何不可?
  對不少人來說,帶薪休假目前只是紙面權利,根本就沒有享受過。早在1995年,《勞動法》就寫入了帶薪休假,後來的《勞動合同法》也規定了帶薪休假。特別是這幾年,《國民旅游休閑綱要(2013-2020年)》、今年的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、前不久國務院關於促進旅游業發展的常務會議,都一再提及帶薪休假,甚至將落實帶薪休假作為地方政府的重要任務。特別是《綱要》提出,鼓勵機關、團體、企事業單位引導職工靈活安排全年休假時間,完善針對民辦非企業單位、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的休假保障措施。
  問題是,帶薪休假制度的全面落實實在是太難,目前能夠享受帶薪休假的勞動者尚不足半數。這正是他們享受黃金周假期的正當理由。取消了五一黃金周已讓人痛惜,如果再取消十一黃金周,該讓多少人失望?
  其實,即便有朝一日真正全都落實了帶薪休假,也不等於就可以取消黃金周。畢竟我國的法定假日並不算多,多年來我國一直是世界工廠,工人透支血汗太多,該到了補償或者還原權利的時候了。正如北京大學旅游研究與規劃中心主任吳必虎所說,目前帶薪休假超過11天的國家非常多,很多國家在15天甚至20天左右,增加假期是一個時代發展的整體要求。
  讓勞動者多休幾天假,天塌不下來!更何況,我國現在的基本情況是休假需求遠遠大於假期供給,而增加供給政府不會吃虧,反而能夠帶動第三產業發展,第三產業發展又是中國城鎮化主要的推動力。因此,吳必虎建議國家恢復五一長假,並授權各個省級政府制定第三個長假。
  總之,取消黃金周在一個較長的時期里並不適宜,別把黃金周與帶薪休假對立起來,也不能人為設立兩者對立的邏輯陷阱,讓民眾只能選其一,而無法兼顧。如果非要取消黃金周,結果只有一個:民眾既沒有享受到帶薪休假,也沒機會享受黃金假期,出現休假期踏空感。因此,帶薪休假制度必須堅定不移地執行,黃金周制度也不妨長期保留。  (原標題:別把黃金周與帶薪休假對立起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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